【重点推荐】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北路与桥兴大道的交汇处用地开发建设海润大厦(暂定名)项目实施招商引资
| 招商动态 |2016-10-25
交易编号:GZ1DY616GD1004825
标的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联合开发总公司通过公开市场方式征集合作方,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北路与桥兴大道的交汇处用地开发建设海润大厦(暂定名)项目实施招商引资
挂牌价格(万元):以项目建成后,委托方获得项目可分配建成物业分配比例不低于41.8%作为挂牌价格。
挂牌起止日期:2016-10-25至2016-11-21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联合开发总公司
投资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A.资格条件
(一)项意向投资者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两年以上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须审查相应文件),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二)项意向投资者必须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意向投资者在广交所办理登记手续时,须提供银行资信能力证明文件及项目挂牌期间出具的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银行资信能力证明提交的时间、具体要求以广交所确定为准)。
(三)意向投资者必须要与番禺区属全资国有企业(公司)或其作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在近五年内有房地产合作项目(以挂牌之日前的项目合作合同的签约时间为准)。
B.合作条件
(一)项目采用房地产总公司以项目土地使用权人民币叁仟伍佰柒拾玖万玖仟叁佰元整(¥3579.93万元)作价投入,合作方负责项目全部开发建设资金且投入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肆仟玖佰捌拾肆万叁仟壹佰元(¥4984.31万元)。除另有约定外,房地产总公司不再投入任何实物或资金。
(二)项目建成后由房地产总公司与合作方暂按41.8%:58.2%的比例分配建成物业(建成物业分配比例以公开招商后确定的比例为准)。
上述合作条件须出具承诺文件,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提供的格式。
详细条件见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告
联系